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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要的什么手续

大律师网 2025-12-26    100人已阅读
导读:起诉离婚需明确管辖法院与办理手续两大核心问题。管辖法院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特殊情形下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办理手续则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及证据材料,经法院立案、调解、庭审等程序后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要的什么手续

  1.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从原告就被告到特殊情形覆盖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确定以原告就被告为基本原则,即原告需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住所地指公民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场所除外。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特殊情形下,管辖规则会向原告倾斜。若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原告可向自身住所地法院起诉;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此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情形需分情况处理:若仅一方离开,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双方均离开,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2.起诉离婚的办理手续:从材料准备到判决生效的全流程

  起诉离婚需经历材料准备、立案、送达、调解、庭审、判决六个关键环节。

  首先,原告需撰写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附上原告签名按手印。同时,需准备身份证明材料、婚姻关系证明、证据材料。

  提交材料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复印件及原件供核对。法院审查材料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被告需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

  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调解,若达成协议,可制作调解书终结案件;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庭审阶段。庭审中,双方需围绕诉讼请求举证、质证,法院会重点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若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处理;若认定感情未破裂,则可能驳回诉讼请求。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可能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若判决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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