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慢性疾病报销范围以全国统一保障目录为基础,结合地方补充政策确定,核心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国家医保局相关新政规范执行。
根据新政要求,全国统一将慢性病保障病种扩围至85种(含亚类):
1.基础慢性病(45种):包括高血压(高危以上)、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梗死、类风湿关节炎、慢性乙型肝炎等。此类疾病以长期药物治疗为主,需定期门诊复诊。
2.重大慢性病(40种):新增痛风、青光眼、慢性肾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等,同时包含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液透析等需高值药品或特殊治疗的病种。
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涵盖对应病种的门诊诊疗费、合规药品费、相关检查项目费等,部分病种还包含康复治疗、诊疗耗材等费用。
此外,《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这为慢性病报销范围的界定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
需明确的是,报销范围仅涵盖医疗保险目录内的治疗性项目与药品,保健品、自费药品等不在报销之列。同时,地方可结合本地医疗需求补充保障病种,具体范围需以参保地医保部门公布的目录为准。
慢性病报销比例按病种类型、医院等级及参保人群实行差异化设计,核心规则如下:
1.基础慢性病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90%,三级医院报销80%;
居民医保:二级及以下医院低档缴费报销60%、高档缴费报销70%,三级医院低档报销50%、高档报销60%。
年度限额:职工医疗保险单病种年限额2500元,居民医保1000元;多病种患者可叠加享受限额,例如同时患糖尿病和冠心病,职工医保年限额共5000元。
2.重大慢性病报销比例:
核心用药报销:恶性肿瘤靶向药、尿毒症透析核心免疫抑制剂等5类重症用药,报销比例高达95%,个人仅承担5%;
特殊治疗报销: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等4种新增特病,按住院标准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0%-75%。
3.异地就医报销:
省内异地:无需备案,凭医保卡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者线上备案一次长期有效,报销比例不打折;临时就医者住院前线上备案,报销比例仅比本地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