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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条件2026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26-01-20    100人已阅读
导读:2026年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三个法定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主动辞职属于自愿离职,不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要件,因此不能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2026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2026年政策延续上述法律框架,未对核心条件作出实质性调整。其中,“缴费满一年”指累计缴费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中间断缴不影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越长,可领取失业金的月数越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关键判断标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以及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等情形。

  “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属于程序性条件。失业人员需在终止劳动关系后6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线上平台完成失业登记,并表明愿意接受职业介绍或培训。未及时登记将影响待遇起算时间。

  各地在执行中可能细化操作流程,但不得增设额外门槛。如部分地区推行“免申即享”,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符合条件人员,但仍以三项法定条件为依据。申请人应确保原单位已如实申报离职原因,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

自己离职可以拿失业金吗?

  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属于自愿中断就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关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自行离职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明确列举了“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协商一致由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单位破产倒闭等。个人主动辞职未被列入其中。

  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如长期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强迫超时劳动等,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虽由劳动者提出,但法律视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申领失业金。

  为证明属于被迫离职,劳动者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欠条、社保缴费记录、书面解除通知等。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中应注明“因单位原因解除”或类似表述。如单位拒绝配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确认离职性质。

  实践中,部分劳动者误以为只要缴过失业保险就能领取待遇,忽视了离职原因的关键性。建议在提出辞职前慎重考虑,如确因单位过错导致无法继续工作,应通过合法程序解除合同,保留证据,以便后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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