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础处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处罚幅度结合违法情节轻重判定。
2. 准驾车型不符处罚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视为无证驾驶,除按基础标准罚款拘留外,还会叠加其他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罚力度。
3. 伪造证件辅助无证驾驶处罚
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借用他人驾驶证驾驶的,除无证驾驶处罚外,还会对伪造变造行为另行处罚,罚款金额最高可达五千元,拘留期限按顶格执行。
4. 特殊车辆无证驾驶处罚
驾驶超标电动车等被认定为机动车的车辆,未取得对应驾驶证的,按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罚,不因其外形属性减免处罚,一律依法处置。
1. 单方事故责任承担
因无证驾驶引发单方事故,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自行承担车辆损坏及自身伤亡损失,同时需接受交管部门对无证驾驶行为的行政处罚,无免责空间。
2. 双方或多方事故责任划分
无证驾驶一方即使不是事故直接诱因,也需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无证驾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将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另一方过错可相应减轻其责任比例。
3. 刑事责任承担情形
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的加重处罚。
4. 民事赔偿责任承担
无证驾驶引发车祸需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如果驾驶人无力赔偿,其监护人或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的,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填补损失缺口。
5. 逃逸后的责任认定
无证驾驶发生车祸后逃逸,默认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逃逸方承担主要责任,同时逃逸行为会加重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