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不存在分居达到一定时间自动解除婚姻的规定,婚姻关系解除仅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法定途径,分居时长仅作为诉讼离婚中判断感情破裂的参考因素。
协议离婚无分居时间要求,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完成登记即可解除婚姻。
诉讼离婚中,分居时长有明确法律意义。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规定仅适用于诉讼离婚,且需满足严格条件。
分居时间需连续计算,期间双方恢复共同生活,分居时间需重新起算。同时,分居需因感情不和导致,因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异地居住,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分居满两年后,仍需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确认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才能判决解除婚姻,并非分居期满即自动失效。
1.单方面离婚仅能通过诉讼途径实现
我国没有单方面协议离婚的规定,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分居满两年是诉讼离婚中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并非满足该条件就一定能离婚。
2.需满足感情不和分居的核心条件
分居满两年需基于感情不和,而非客观原因。如果是因工作学习等导致的异地居住,即使时间超过两年,也不能作为单方面诉讼离婚的法定依据,法院不会据此认定感情破裂。
3.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提起诉讼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两年,常见证据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分居协议、书面分居文书及邮寄凭证、能证明分居事实的通讯记录等,无充分证据法院可能不予采信。
4.需经法院调解且无效后才判离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先进行调解,即使满足分居满两年条件,调解后双方和好或达成一致,仍不会判决离婚。只有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确已破裂,才会依法准予离婚。
5.存在特殊补充情形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无论是否满足此前分居条件,法院都应当准予离婚,这为单方面离婚提供了补充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