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方面需具备故意
行为人需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明知自身行为会骗取对方财物仍刻意实施。主观上无占有目的,仅因婚恋纠纷产生财物争议,不构成刑事犯罪,仅属民事纠纷范畴。
2.客观实施诈骗行为
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物,常见情形包括隐瞒已婚状态、虚构身份背景、编造婚恋目的等,以婚恋为幌子诱导对方给付彩礼、借款等财物,事后逃避返还或失联。
3.达到数额立案标准
诈骗财物数额需达到较大标准才予立案,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由司法解释明确,各地结合实际调整但需符合全国统一基准。未达该标准的,一般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或作为民事案件解决。
4.存在明确侵害客体
行为需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同时破坏正常婚恋秩序和社会公序良俗。仅涉及婚恋关系欺骗未骗取财物,不满足立案条件,受害方仅可通过民事途径主张权益。
5.刑民交叉案件处理
法院审理民事婚恋财产纠纷时,发现存在诈骗犯罪嫌疑的,应驳回起诉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已按民事案件处理后发现犯罪的,仍可启动刑事程序,不影响犯罪认定。
我国刑法无骗婚罪罪名,骗婚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按《刑法》诈骗罪定罪量刑,判刑幅度根据诈骗数额和情节轻重划分,同时结合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等综合判定。
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档位适用于首次实施诈骗、数额达标且无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法院会考量财物返还情况调整刑罚。
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重情节包括多次实施婚恋诈骗、诈骗多人财物、造成受害人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形。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特别严重情节通常指诈骗数额极高、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主动退赃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免予刑事处罚,但仍需返还诈骗所得财物,弥补受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