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合同纠纷立案通过后,开庭时间没有固定标准,主要取决于案件审理程序、法院案件量等因素,法律仅规定了审理期限,开庭时间需在审理期限内合理安排,具体可结合法条和实际情况判断。
人民法院立案通过后,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被告需在法定期间内提交答辩状,法院会根据案件安排确定开庭时间并送达开庭传票,整个过程需预留合理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普通程序审理的工程款合同纠纷,开庭时间通常在立案后1至3个月内,具体看法院排期。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简易程序审理的工程款合同纠纷,开庭时间相对更快,通常在立案后1个月左右即可开庭,法院案件量较大,排期较满,开庭时间可能会适当顺延,但不会超出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如果案件存在公告送达、鉴定等特殊情况,开庭时间会相应延长,公告送达和鉴定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2026年处理工程款合同纠纷,需遵循合法、高效的原则,结合纠纷实际情况,按以下流程步骤逐步推进,从便捷低成本到强制维权依次选择,每个步骤均有明确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具体流程步骤如下。
1、第一步,协商解决
协商是最便捷、低成本的处理方式,纠纷双方可自行沟通,就工程款支付、违约赔偿等核心争议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按协议履行,协商不成再进入下一流程。
2、第二步,调解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申请调解,调解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当事人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不成则进入下一流程。
3、第三步,仲裁解决
如果双方在工程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没有仲裁约定,可直接进入下一流程。
4、第四步,诉讼解决
如果没有仲裁约定,协商和调解均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具强制力的维权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工程款合同纠纷起诉费属于财产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有明确法条规定,需结合诉讼请求的工程款金额计算,不同金额对应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存在固定统一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起诉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先交纳,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案件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如果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交纳。此外,案件需要鉴定、保全等,还需额外交纳鉴定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鉴定费根据鉴定机构收费标准确定,保全费按保全金额分段交纳,最高不超过5000元。
综上所述,工程款合同纠纷立案后开庭时间按审理程序确定,普通程序1至3个月,简易程序更快。处理纠纷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起诉费按工程款金额分段累计交纳,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