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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和解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大律师网 2026-02-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庭外和解、法庭调解与判决是民事纠纷常见的三种解决方式,很多当事人容易混淆三者界限。明确三者核心差异,能帮助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途径,规避法律风险,高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相关问题。

庭外和解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1.启动主体不同

  庭外和解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发起,无需法院参与,基于双方合意,不受司法程序约束,当事人可自主决定启动时间和方式,协商过程无需向法院报备。判决由法院依职权发起,审理结束后依法作出,当事人无法自主启动,只能被动接受审理和判决结果。

  2.程序要求不同

  庭外和解无固定程序,双方可自行约定协商细节,无需遵循法定流程,灵活简便,达成合意后可自行签署和解协议。判决需严格遵循法定诉讼程序,经过立案、庭审、举证质证等环节,程序严谨且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必须配合法院审理。

  3.法律效力不同

  庭外和解协议属于民事合同,仅对双方有约束力,无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需另行起诉维权。判决是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结果性质不同

  庭外和解结果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可灵活协商,不一定完全遵循法律规定,重点是化解矛盾。判决结果由法院依据法律和案件事实作出,具有法定性和终局性,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随意变更。

庭外和解和法庭调解有什么不同?

  庭外和解和法庭调解的核心区别的是是否有法院参与,两者在参与主体、程序、效力等方面差异明显,需明确区分。

  参与主体不同,庭外和解仅双方当事人参与,可委托代理人协助,全程无法院工作人员介入,协商由双方自主掌控。法庭调解必须有法院审判人员或专职调解人员主持,法院全程参与,发挥引导主导作用。

  程序规范不同,庭外和解无法定程序,双方可随时协商,细节自行决定,无需提交书面材料或遵循诉讼规定。法庭调解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需在立案后判决前启动,遵循法定流程,法院会记录规范调解过程。

  法律效力不同,庭外和解协议仅具合同约束力,无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需起诉。法庭调解协议经双方签收后,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救济途径不同,庭外和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可自行变更或解除,有异议可就履行问题起诉。法庭调解协议生效后,除违背自愿或内容违法外,不得上诉、再审,具有终局性。

  适用场景不同,庭外和解可在诉讼任何阶段启动,包括起诉前、执行阶段,达成合意即可。法庭调解仅能在诉讼过程中启动,起诉前不存在,需在法院主持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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