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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捏造的事实

大律师网 2026-05-25    100人已阅读
导读:很多普通人无法准确区分正常言论评价和捏造事实的法律边界,常常误将主观评价等同于虚假事实,也不清楚哪些行为会被法律认定为捏造行为。下面小编将结合现行完整法律标准,清晰界定捏造事实的法定情形,明确行为边界和追责依据,帮助大家规避法律风险。

什么情况属于捏造的事实

  法律层面认定的捏造事实,核心本质是无中生有虚构客观不存在的信息,或是篡改真实有效信息生成虚假负面内容,主观上存在故意误导公众、贬损他人权益的明确意图,和普通主观评价、合理质疑以及正常表述偏差有着本质法律区别。

  完全凭空虚构事实属于最典型的捏造行为,行为人在完全没有任何客观事实依据、真实凭证的前提下,主动编造能够损害他人名誉、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虚假内容,无论后续是否对外公开传播扩散,该主动虚构信息的行为本身,已经符合捏造事实的基础认定特征。

  对已经存在的真实有效信息进行恶意篡改、刻意删减、片面歪曲,彻底改变原有事实的核心内容与真实走向,生成对他人不利的全新虚假信息,同样属于法定的捏造事实范畴,并非只有完全从零虚构的内容才会被法律认定为捏造行为。

  同时,行为人明知相关内容是他人刻意编造的虚假事实,不存在任何真实依据,仍然主动协助转发、散布、公开传播,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会将该协助传播的行为视同捏造事实统一论处。

  需要严格明确的是,普通人正常的个人主观感受、中立的价值评判、合理的批评质疑以及善意的舆论监督,均不属于捏造事实,这类言论属于主观观点表达,不具备可核实的客观事实属性,不会被纳入违法捏造的认定范围。

  一、民事层面

  但凡通过捏造事实的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侵权人都需要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如果行为情节恶劣、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需赔付五千元至五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情节特别恶劣、造成大范围不良影响的最高可赔付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刑事层面

  对于捏造事实有明确入罪标准,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对外散布,或篡改真实信息生成虚假负面内容进行传播,满足法定情节严重条件的,可构成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捏造事实的司法认定标准,精准划定了日常生活和网络场景中两类核心捏造情形:

  (一)凭空捏造完全不存在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自行发布或者组织、指使他人在网络平台以及线下各类公开渠道散布传播;

  (二)恶意篡改网络原始留存的真实公开信息,扭曲事实原貌,生成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内容并对外广泛传播。

  此外,司法规则明确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依旧主动对外散布扩散,情节恶劣且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处,全方位细化了捏造行为的认定范围,清晰划定了捏造事实的完整法律行为边界,统一了各地司法裁判标准。

  综上所述,捏造事实主要包含凭空虚构和恶意篡改真实信息两类法定情形,主观故意是核心认定标准。该行为需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民众可区分主观评价与虚假事实,依法规范自身言行、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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