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派出所做笔录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大律师网 2026-06-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派出所做笔录并不代表案件已经正式立案。做笔录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集证据、了解情况的常规调查手段,属于侦查阶段的程序步骤。无论是作为报案人、被害人还是嫌疑人被传唤做笔录,都不等于已经立案。

派出所做笔录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派出所做笔录和正式立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做笔录只是立案审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是立案本身。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先对报案人做询问笔录,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然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会作出立案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做笔录就是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或举报后的第一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这说明做完笔录后,公安机关有权决定不予立案。

  从程序上看,立案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三个步骤。做笔录属于受理和审查阶段的工作内容。只有当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并送达相关当事人后,案件才算正式立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这一规定明确了立案需要经过负责人批准,做笔录本身不具备这一效力。

做了笔录按了手印会有记录吗?

  做了笔录并按了手印,公安机关的系统中会留下完整且永久的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笔录制作完成后,需要交给当事人核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按手印是笔录生效的重要确认方式。当事人在笔录上按手印,表示认可笔录内容与自己所述一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笔录记录会被录入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系统,该系统与全国人口信息数据库联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但合法制作的笔录记录不会被排除,会作为案件档案长期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笔录就是最基本的证据材料之一。

  按了手印的笔录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后续诉讼中的证据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笔录属于书证的一种,在法庭上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的案件档案属于永久保存的档案类别。做过的笔录记录不会因为案件结束而删除,会一直保存在公安系统中,对当事人产生长期影响。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