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就和别人同居,法律定性要分层次来看。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是法律对婚外同居行为的直接否定性评价,说明这种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
违法不等于犯罪。刑法上的重婚罪有严格的构成要件,要求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普通的婚外同居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进行,不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不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层面的法律后果是确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定的离婚事由,也是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夫妻一方存在这种行为的,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同居的认定有具体标准。根据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同居。短暂的关系或者偶尔的婚外性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同居。
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是持续稳定共同居住,重婚是在同居基础上还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同居认定的是民事过错,重婚认定的是刑事犯罪。两者的事实基础有重叠,法律评价完全不同。
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同居事实的证据包括共同居住的地址、邻居证言、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照片视频等。取证方式必须合法,非法侵入住宅或侵犯他人隐私取得的证据,法院不会采纳。证据充分是获得损害赔偿的前提。
违法。双方各自都有配偶,同居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婚姻关系中的忠实义务。两个有配偶的人共同居住,法律上属于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形。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共同居住达到持续稳定的程度,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重婚,双方都涉嫌重婚罪。
未离婚的女人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仍然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同样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主体不限于有配偶的一方,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也是重婚罪的适格主体。这种情形下的刑事风险比单方出轨更重,双方都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构成重婚罪的,民事后果依然存在。双方各自的配偶都可以据此提出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两个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分别有权向自己的配偶请求赔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能向自己的配偶主张,不能直接向对方婚姻中的第三者主张。
这种双重同居关系在财产和子女问题上容易产生复杂纠纷。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属、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责任,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处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抚养费。财产方面,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共同出资购置的按出资比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