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效力,核心不在于协议本身写了什么,而在于签订协议时征收程序走到了哪一步。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法定批准,拿到批准文件后才能组织实施。如果在批准之前就签了补偿协议,这份协议的基础就不牢固。
实践中存在以协议代替征收审批的做法。征收方拿着补偿协议直接占地施工,手续却没有办下来。这种做法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协议不能产生合法征收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明确,未依法办理审批和征收程序,以补偿协议代替审批征收占用土地,于法无据。
合法征收中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则具有约束力。县级以上政府依据批准的征收方案与权利人协商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如果对补偿安置决定不服,或者协议是在胁迫、欺诈情况下签的,权利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个别未达成协议的,政府会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该决定同样具有可诉性。
一亩地补偿多少钱,国家层面没有统一数额。土地管理法把标准制定权交给了省级政府。各省通过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国家只划定底线和规则,具体价格由地方根据实际测算后公布。
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区位、产值、供求关系等因素。不同县区、不同地类价格差别很大。同一个省里面,城郊的地和偏远乡村的地,补偿标准可能相差数倍。耕地、林地、未利用地之间的折算比例也不一样。
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这意味着补偿标准是动态的,跟着经济发展水平走。权利人可以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所在县区的具体标准。各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通常分为几个档次,最低标准是底线,实际执行可能更高。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区片综合地价的两个组成部分。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人员。两笔钱加起来构成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建设用地参照农用地标准执行,林地和未利用地一般按一定比例折算。
除了区片综合地价覆盖的两项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另行计算,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这部分补偿不包含在区片综合地价里面,需要单独核算发放。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了农作物的,权利人有权另行主张这笔费用。
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另有规则,要保障居住条件有改善。社会保障费用单独列支,不包含在区片综合地价里面。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用是两条独立的保障线,跟区片综合地价并行,不能混在一起计算。
补偿款发放的第一步是征收土地公告。征收申请获批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在乡镇和村组范围内张贴,同时在政府网站公布。
公告之后进入补偿登记环节。权利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市县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方案和登记结果,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听取意见。
签了协议的,市县政府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支付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所有权人。分配给农户的费用通过社会保障卡或指定银行账户直接发放。
对个别未签协议的,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后,补偿费用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提存。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或者没有提存的,不得强行征收土地。这个规则是硬性的,钱不到位就不能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