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诉讼调解多久不再起诉无效?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导读:《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也可以根据双方意愿办理离婚手续,所以离婚过程中也需要对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进行平均分割。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如果不能够调解,那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双方对分割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
一、离婚诉讼调解多久不再起诉无效?
我国对离婚诉讼调解多长时间不再起诉无效没有规定。婚姻是自由的,过不下去,随时都可以协商离婚的。双方都同意的话,去民政局是最快的。有一方不同意的,那就准备好材料去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