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后如何归还个人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
导读:随着时代的进步,离婚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的最主要条件是夫妻感情不和。进行离婚就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处理,这时的财产既包括共同财产,也有一些是个人财产。那么离婚后如何归还个人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以下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如何归还个人婚前财产?
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男女双方均可主张返还对方,要求对方返还使用过的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三十五条所有权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甲方婚前财产;
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或者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甲方的特殊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
夫妻婚前拥有的财产包括工资等个人劳动收入、继承财产等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还有,每个人婚前为结婚购买的房产;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家乡的医疗费和生产补助费,以及结婚后短期同居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服、生活用品、职业用品。当然,贵重物品排除在钻戒等高价值饰品之外;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时与个人身份密不可分,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如未发表的文章;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比如婚前关于财产的书面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协议和双方都承认是个人财产的口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