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孩子可以成为家暴的见证人吗?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判断?
导读:家庭暴力是离婚的常见原因。因家暴离婚的诉讼通常需要证人,而孩子往往是家庭生活中经常见到家暴的第一证人。那么孩子可以成为家暴的见证人吗?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判断?为了帮助你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律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让我们来看看。
一、孩子可以成为家暴的见证人吗?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可以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要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
二、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判断?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可以给无过错方更多的财产,也可以给无过错方优先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三、女方如何写家庭暴力离婚诉状?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文书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123条起诉形式
起诉书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制作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124条申诉
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三)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