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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2022-03-04    100人已阅读
导读: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同等对待。那么,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大律师网小编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配偶一方或一方继承或遗赠的财产为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死者在遗嘱中注明某项财产只归丈夫或妻子所有,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与丈夫或妻子,那么法律应当尊重死者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的继承和赠与不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为个人财产。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工资和奖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时支付给劳动者作为劳动者报酬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雇主给予工人的金钱或实物,以鼓励和表扬他们。
  2.生产经营收入。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承包经营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者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活动,或者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的,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或者《公司法》的规定从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资金或者种类。
  3.知识产权收入。知识产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其中只有作者和发明人才能享有人格权;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转让或者许可夫妻双方的知识产权获得利益。
  4.继承或捐赠产生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而取得的财产为双方共同财产。比如一方或者双方继承的已故父母的继承权,结婚时一方或者双方接受的赠与和礼物。
  但如果继承人在遗嘱中注明某项财产只归丈夫或妻子所有,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与丈夫或妻子,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尊重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尊重配偶一方的继承和赠与。赠与的遗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共有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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