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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后女方能拿回房产吗?房改房离婚怎么分?

深圳婚姻财产律师 2022-03-11    100人已阅读
导读:按照习俗,已经结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以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他同居关系或非法同居关系,都不是民法典中的合法婚姻。离婚后,发现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女方能拿回房产吗?房改房离婚怎么分?下面由大律师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离婚后女方能拿回房产吗?


  离婚后,发现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再次起诉女方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男方损害了共同财产开始计算。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

  二、房改房离婚怎么分?

  对于房改价值的确定,一般参照现行市场价格作为划分标准。司法实践中,房改的分割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夫妻双方对房屋权属及价值达成一致的,按照双方协商结果进行房屋分割。房改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的内容包括房屋是一方所有还是双方所有,以及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相应补偿金额。
  2.一方想要房子,另一方不争。但如果双方不能就房屋目前的市场价格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房屋价值作为分割依据,从而获得一方对另一方的房屋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就房屋的价值达成一致,法院可以要求双方竞价。出价最高的一方得到房子,另一方得到相应的房子折扣。法院不采取竞价方式的,会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的现行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分割依据。房屋权属根据房屋享受的优惠政策、单位与职工的合同约定、双方经济状况、住房情况、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因素确定。
  4.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双方条件对等。所购房改单位自有自办住房。除当地政府另有规定外,房屋所有权一般属于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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