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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可以跳过冷静期吗?夫妻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深圳离婚协议纠纷律师 2022-03-18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纠纷中,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今,离婚登记手续不能在同一天完成。所以,离婚可以跳过冷静期吗?夫妻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为了帮助你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律师网小编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让我们来看看。

  一、离婚可以跳过冷静期吗?


  一般来说,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是不能缺席的。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二、夫妻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1.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子女、是否离婚有分歧,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不涉及夫妻一方是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或者夫妻双方可以私下协商且对协商结果无异议的,那么离婚一般会通过私下协商进行。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不愿意通过协商离婚分割财产,经过夫妻协商双方同意的,可以不分割财产。
  2.离婚后,如果双方达成协议,财产可以共存,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我们最好签订书面的财产共存协议。如果离婚前夫妻之间有子女,为了避免冲突,财产也可以分割到各自子女名下。
  3.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也属于首付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前贷款买房,还涉及到婚后另一方配偶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离婚时,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同时需要补充到另一方配偶共同还贷的部门。4.婚前公积金贷款行为与婚前贷款行为相同,同样需要对共同还款的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已婚男或女的父母单方面给了子女,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个子女的名字,也是个人财产;如果写的都是子女和配偶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婚后买房时对房产进行公证的情况,那么离婚后,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不允许进入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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