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国婚姻的离婚手续有哪些?
跨国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一)同意离婚的,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所需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护照或旅行证件。过了30天冷静期,就可以领离婚证了;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二、跨国婚姻登记有哪些审批程序?
(一)应用
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登记若干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审查中有三个要点:
(1)双方是否愿意;
(2)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的必备条件;
(3)如果双方都是外国人,当事人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还需要提供本国法律的有效规定,以保证在国内结婚登记的有效性。
(3)注册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