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再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导读:离婚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再婚需要离婚协议吗?再婚需要的证明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并在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这里深圳离婚官司咨询律师来具体回答这个问题,并向您展示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离婚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后再婚的,需要户口本、离婚证、身份证等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或者内地居民与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第五条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再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一方再婚的,离婚一方在婚姻登记时可以不出具离婚协议书,但需出具离婚证证明当时双方的婚姻状况。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未办理离婚证的,因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