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证写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如何构成离婚?
导读:结婚的时候不一定都能买得起婚房,但婚后通过努力买房是常有的事。但是离婚时婚后买的房子的分配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问题。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房产证写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如何构成离婚?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整理了深圳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证写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房子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尤其在城市,一方完全出资购买一套房子,压力很大。通常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时,购房合同和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因感情破裂结婚离婚后,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在买房时出资,认为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有两种具体情况:
(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付清全部房款。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在买房时作出了出资,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作出了出资,那么另一方的权益就不会受到法院的保护。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的出了钱,也不能证明投资行为,法院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还清全部房款(有贷款)。
同上。这种情况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建议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一定要在购房合同和产权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增进感情,避免争执的不变法则。
如果夫妻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是必要的。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即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需要到婚姻登记处登记。但在双方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后,此时才能认定为成立,然后离婚协议经登记备案后才能生效。当然,如果夫妻之间的情况并不复杂,也没有太多需要协商同意的事项,也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填写离婚协议书的简本,然后办理离婚手续。
二、如何构成离婚?
构成重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