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父母的房屋过户和子女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财产转移子女新规?
导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的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没有明确规定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知识产权收入;或者继承的赠与财产,没有明确表示属于一方的。那么父母的房屋过户和子女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财产转移子女新规?接下来深圳婚姻继承律师将为您带来相关内容。
一、父母的房屋过户和子女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时,属于子女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房屋的监护人应当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未成年人房屋处置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交换;
(三)礼品;
(四)继承和遗赠;
(五)房屋分立、合并,导致所有权转移的;(六)以房屋投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父母财产转移子女新规?
父母给子女转移财产新规:父母的房子留给子女有三种方式,分别是继承、赠与和出售。无论当事人选择继承、赠与还是买卖,都要付出一笔成本:评估费,等于评估价×0.5%。
三种转移方式中,大多数情况下,继承的成本是最少的,也是最快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只要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不征收契税。
(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所有权,属于赠与行为,契税到期。
(三)法定继承人有且仅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法定继承人将来出售继承的房屋时,需要按照出售二手房缴纳各种税费,但不需要缴纳个人意外收入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