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双方自愿也不可以领取结婚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男女双方需分别达到对应年龄,仅双方自愿无法满足领证要求。结婚领证需同时满足法定年龄,双方自愿,无禁止结婚情形等条件,18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便双方自愿,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办理领证手续,该年龄段的同居关系不具备婚姻法律效力。
父母无权干涉子女的婚姻,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强迫或包办行为均属违法。彩礼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父母无权强行占有,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及家庭共有财产。至于家庭财产分配,父母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可以合法地将财产赠与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女方父母反对子女恋爱结婚并不违法,这是父母表达意见的自由,但无权强制干涉婚姻自主。关于彩礼和三金的退还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三金通常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分手时也可主张返还。具体退还比例需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及过错程度综合判定。法律保护婚姻自由,同时也规范婚约财产纠纷,确保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