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愿结的婚不受法律保护。婚姻应当基于双方自愿,非自愿婚姻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包办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即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它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现实中少数家长受封建余毒的影响,仍然包办婚姻,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
非自愿结婚是违法的。结婚必须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这是近现代社会婚姻自由原则的必然要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因此,非自愿缔结的婚姻关系不仅侵犯了个人的自主意愿,同时也对婚姻的合法性与稳定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是违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