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需满足主体为经营者、主观具有竞争目的、客观实施了违反诚信或商业道德的行为,且该行为发生在网络环境中并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司法实践更注重数据抓取、流量劫持、恶意干扰等新型行为的规制,强调技术中立不能成为违法借口。
近日,上海一男子曝光父母花84元网购的德国进口血糖手表能测出吸尘器血糖7.4mmol/L的荒诞事件,引发社会对健康消费陷阱的关注。下面小编为您解析此类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并系统梳理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与处罚规则。
近期,绍兴镜湖佳源广场业主单先生遭遇245万房子被中介标170万引流事件,引发社会对房产中介虚假宣传的广泛关注。下面小编为您系统解析房产中介擅自压低房价引流的合法性及虚假宣传的认定与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