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概念,但有合伙财产,其出资情况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在法律架构上存在本质区别。关于注册资本,合伙企业没有法定注册资本的概念,仅要求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认缴出资。在税务方面,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分后税原则,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没有法定代表人,而是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债务通常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个人无需负责。但在特定情况下,滥用公司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欠款不还,法定代表人虽不一定还钱,但会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甚至影响子女就读私立学校。存在恶意转移资产等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