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重要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形。2026年该制度仍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为核心依据。所谓退一,指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全部价款;赔三则是在退还本金基础上,另行支付三倍价款的赔偿金,不足五百元时按五百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