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主次责任的赔付标准遵循先交强后商业的原则。交强险在限额内不分责任比例全额赔偿,超出部分由主责方承担百分之七十,次责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赔付资金首先由保险公司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中支出,保额不足时由驾驶员个人掏腰包。机动车与行人事故中,机动车方赔偿比例可能依法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