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费为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年限确定,最高24个月,最低9个月。这两项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单位未参保则由单位承担。款项不属于遗产,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位近亲属共同继承,优先用于丧葬支出,剩余部分协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