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起北京企业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不再经由用人单位中转。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医保基金支付128天产假期间津贴,剩余30天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