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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笨小偷为躲警察藏床下却露出双腿 网友笑翻称“最烂躲猫猫”

大律师网 2017-07-03    100人已阅读
导读:如果有人需要躲避警方追捕而藏身床下的话,最好检查一下双脚有没有藏好,因为有个窃贼就是这样被抓住的。
  如果有人需要躲避警方追捕而藏身床下的话,最好检查一下双脚有没有藏好,因为有个窃贼就是这样被抓住的。英国《地铁报》(Metro)消息,日前,盗窃嫌犯席瓦克(Jan Sivak)被控从炸鱼薯条店偷走4500英镑。他为了躲避警方追缉,藏到床底下,但两条腿却直挺挺露在外面,立刻被逮。

  英国西约克郡警察局哈利法克斯分局(West Yorkshire Police-Halifax)把这个笨贼露出马脚的照片放到脸书上,还说:“他在躲猫猫大赛裡无法赢得任何名次。”

  消息传开后笑翻网友,直说窃贼简直可以得“最烂躲猫猫大奖。”

  我国盗窃罪成立条件: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⑴刑法193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⑵刑法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⑶刑法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⑷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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