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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借名买房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大律师网 2025-02-21    100人已阅读
导读:签借名买房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取决于具体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签借名买房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关于借名买房协议书的效力,并不能简单地进行一刀切式的评价。

  通常情况下,倘若借名买房协议书并不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无效事由,例如当事人间的意思表达真实且无虚假成分、协议订立未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亦未背离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等,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借名买房这一实际事实确实存在,那么此类协议很可能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实践之中,还有诸多因素会对这类协议的约束力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如若借名购买的房产属于政策保障性质的住房范畴,由于其涉嫌违反了相关监管政策,则有可能引发该协议的失效问题。

  除此之外,如果借名人为无购房资质之人,同样可能影响到协议的效力乃至日后关于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总而言之,借名买房行为蕴含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对此类事宜持以审慎态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夫妻离婚时“借名买房”的房产如何分割?

  “借名买房”,顾名思义是真实买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能以自己或不愿以自己的名义购房,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行为。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是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借名买房,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产所有权人是 “名义产权人”,而实际出资人则是“实际产权人”。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我国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就是说法律是保护这起交易的。这样的话,实际产权人的权利不不能得到保障了。

  发生“借名买房”纠纷时,要分情况考虑。如果有约定借名协议,依照借名协议上约定的房屋所有人。房屋所有人为夫妻双方时,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为夫妻一方时,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有例外,如果为夫妻一方时,但购买房屋的费用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缴纳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换句话说“借名买房”要注意的问题:

  一、存在借名买卖协议  借名买卖房屋协议的本质是当事人之间对房屋所有权归属实际出资人的约定,其法律性质是房屋所有权信托管理合同。“出名人”作为登记所有权人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借名人”作为实际买房人对登记所有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提起合同之诉。审判实践中,借名买卖协议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最核心的基本要件。

  二、“借名人”为实际出资人并履行了相应出资大多数借名买卖关系中,“出名人”只负责付出“名义”,实际出资义务由真正买房人负担。也有部分借名买卖协议中约定实际买房人履行部分出资或者分期出资。虽然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但在审判实践中,“借名人”履行了全部出资或相应出资,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三、房屋由借名人实际控制使用  对房屋有刚性需求而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购房的目的主要是居住,而希望通过他人名义购买低价房屋的投机者购房的目的主要是出租。房屋由谁居住或出租,决定了谁对房屋进行实际控制。在审判实践中,“借名人”自行居住房屋或对房屋进行出租取得收益,也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四、重视其他生活常识类辅助性要件

  以下事实虽不如上述要件基础,但在审判实践中是处理借名买卖纠纷重要的参考要件,应予以充分重视并综合考虑。一是房屋产权证书和契税发票原件往往由实际出资人持有;二是房屋物业费、供暖费等后续费用一般由房屋实际居住人交付;三是借名人入住房屋时间往往是开发商交房时间;四是房屋买卖履行过程应符合借名买卖习惯;五是考虑房屋出卖方(开发商)的相关证明。另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评判借名关系合理性的重要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具有亲属、朋友关系的借名买房,往往基于人际信任未签订正式借名买卖协议,而上述其他要件在个案中亦并未完全出现。故在审理借名买卖纠纷时,应结合案情对上述要件予以充分考虑和综合分析,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时“借名买房”的房产如何分割?要具体分析。如果有约定借名协议,依照借名协议上约定的房屋所有人。房屋所有人为夫妻双方时,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为夫妻一方时,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有例外,如果为夫妻一方时,但购买房屋的费用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缴纳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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