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务院发布的《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
(2)假期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免征小型客车通行费。4月7日0时起,恢复正常收费。
(1)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2)8座和9座小型客车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
(3)8座及8座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各类货车和客货两用车都不属于免费范围。
注意事项:
①在非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时处于免费时段,则免费通行
②在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公路时是非免费时段,则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