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若用人单位在9月3日阅兵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无法补休,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此次阅兵虽为法定纪念日,但用人单位若因保障活动需要安排加班,仍需遵循法定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五十九条,阅兵活动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及团以上部队军政主官实施,或由上述人员授权的其他领导和首长组织实施。此次天安门阅兵由国家最高领导人检阅,符合法定权限。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第九章第五十九条:阅兵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及团以上部队军政主官或被授权的其他领导和首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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