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纠纷主要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及《商业银行法》等法规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金融借款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核心条款,未书面约定的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未成立。
2025年,司法实践进一步强化对金融机构放贷资质的审查,若商业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第四章关于贷款主体资格、利率上限的规定,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
此外,利率限制成为焦点。
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复利、罚息及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若借贷行为涉嫌“以贷转存”“违规收费”等变相抬高利率,法院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认定合同无效。
担保责任方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人需对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追偿未果后,方可要求保证人担责。
民间借钱纠纷立案后,法院遵循“调解-诉讼-执行”的递进式处理流程。
首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法院在立案后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组织庭前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生效判决。
调解不成则进入诉讼阶段,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审查证据,出借人需提供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若被告抗辩已还款或借贷未实际发生,法院将结合款项交付方式、当事人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利率方面,2025年仍沿用“一年期LPR四倍”标准,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判决生效后,若债务人拒不履行,债权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等措施保障债权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若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体现“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