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025年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对此进一步细化:
1、补偿范围扩大:除传统育儿、赡养义务外,新增“职业资格贬值损失”“远程育儿成本”“数字资产管理贡献”等补偿项目。
2、补偿金独立支付规则:补偿金不占用夫妻共同财产,需从义务方个人财产中支付,避免稀释共同财产份额。
3、计算标准明确:
司法解释推荐采用“双维度计算模型”,即补偿金额=(当地家政工资×贡献系数×婚姻年限)+(职业中断前薪资×行业增长率^中断年限)。
其中,贡献系数根据家务强度、时间投入等综合评定,最高可达1.8倍;行业增长率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行业平均数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家务补偿金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负担较多义务”的事实。
具体包括以下三类证据:
1、日常家务证据:
通过家政服务缴费记录、家庭清洁照片/视频、购物清单等,间接证明对方承担家务较少,或直接展示自身在烹饪、洗衣、照料家人等方面的贡献。
2、照顾老人/子女证据:
带老人看病的病历、缴费单,子女学校活动参与记录、接送证明,以及育儿日记、早教机构出具的陪读证明等,均能体现对家庭成员的实质性付出。
这些证据需包含时间、地点、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并尽可能由第三方机构(如医院、学校)盖章确认。
3、工作情况对比证据:
通过双方工作时长、强度、收入证明等,说明因家务投入对职业发展的影响。
职业资格贬值损失需提供人社部职业资格等级对应表、原单位出具的晋升可能性评估等证据。
2025年家务补偿金制度的完善,体现了法律对家庭劳动价值的深度认可。从补偿范围的扩大到计算标准的细化,再到举证规则的明确,司法实践正逐步打破“家务无价”的传统观念,推动婚姻关系中的经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