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作弊行为主要涉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其处罚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 责令赔偿损失
加油站若通过作弊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消费者的实际损失。
2. 没收相关器具和违法所得
没收用于作弊的计量器具(如加油机主板、作弊软件等)。
没收全部违法所得,计算违法所得时通常不扣除成品油购进价款,但需扣除已缴纳税款。
3. 罚款
一般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严重或涉及金额较大,部分地区可能依据《价格法》或《产品质量法》等规定,处以更高罚款(如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或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4. 其他处罚
责令停止使用不合格或被篡改的计量器具。
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涉嫌诈骗、偷税漏税等)。
加油站作弊行为若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核心涉及三类罪名且立案边界清晰。
销售掺杂甲醇等杂质的伪劣成品油,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达15万元以上的,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销售金额不同,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高额罚金。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擅自销售汽油等成品油的,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处罚。
通过篡改数据、账外经营等方式偷逃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将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构成逃税罪,税务机关追缴后仍需承担刑事后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进一步明确了各罪名的立案量化标准,为刑事追责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