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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到稀有鱼种违法吗?

大律师网 2025-11-20    100人已阅读
导读: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力度加大,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水域的珍稀鱼类数量逐步恢复,但垂钓者误钓保护鱼种的事件时有发生。垂钓本为休闲活动,但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下面小编结合最新法律条款,系统梳理钓到稀有鱼种及二级保护鱼类的法律后果,为垂钓者提供合规指南。

钓到稀有鱼种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及第四十八条,稀有鱼种若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则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无论是否以食用或贩卖为目的,均禁止捕捞、杀害或交易。若垂钓者误钓稀有鱼种,必须立即放生,否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该条款明确,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根据《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三条,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政策,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如多钩、电鱼设备)或方法垂钓。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禁渔期内误钓稀有鱼种,除需立即放生外,还可能因违反禁渔规定面临行政处罚;若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即使未钓到保护鱼种,也可能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二级保护鱼类可以钓吗?

  二级保护鱼类虽保护级别低于一级,但同样受《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其制品。若垂钓者误钓二级保护鱼类(如大鲵、胭脂鱼、芝麻剑鱼等),必须立即放生;若拒不放生或故意伤害、杀害,将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处罚标准与一级保护动物相同。

  在行政处罚层面,根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若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使用多钩垂钓,即使未钓到保护鱼种,也可能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同时违反禁渔规定,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双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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