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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野生鱼立案标准最新2025年

大律师网 2025-11-20    100人已阅读
导读: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离不开对产业链全环节的监管,非法收购野生鱼行为既是非法捕捞的下游推手,也可能触碰法律红线。随着相关法律解释与监管标准进一步明确,不少从业者和经营者困惑于非法收购野生鱼的立案条件,尤其关注收购金额超5万是否构成犯罪。

非法收购野生鱼立案标准最新2025年

  非法收购野生鱼的立案标准并非单一维度,需结合野生鱼的保护级别、来源合法性及收购目的综合判定,核心依据《刑法》及“两高”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司法解释。

  若收购的野生鱼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及相关司法解释,无论金额多少,只要实施收购行为即达到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立案门槛,价值二万元以上便需追究刑事责任。

  若收购的是“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地方重点保护水生动物,司法解释明确以食用为目的收购价值一万元以上即应立案。

  对于普通非保护野生鱼,若明知其为非法捕捞所得仍收购,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价值五千元以上、海洋水域二万元以上的,收购行为即可能被追诉。

  此外,《渔业法》从行政层面补充,非法收购禁渔期、禁渔区捕捞的野生鱼,即便未达刑事标准,也将面临没收、罚款等处罚。

收购野生鱼超过5万构成犯罪么?

  收购野生鱼超过5万元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取决于野生鱼的属性及收购行为的具体情形,不同条件下法律定性差异显著。

  若收购的是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鱼,5万元已远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刑事追诉起点,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将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若收购的是普通非保护野生鱼但来源非法,5万元金额已满足“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情节严重”标准,可按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立案。若收购的是非法捕捞的普通野生鱼,5万元金额远超内陆与海洋水域的立案价值标准,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但需明确,若收购的野生鱼为合法捕捞的非保护物种,即便金额超5万,只要来源合规、手续齐全,便不涉及犯罪。《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进一步明确,非法收购行为的处罚需结合物种保护级别与违法所得,形成行政与刑事的梯度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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