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适用对象明确限定于个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这一范围涵盖了信用卡、房贷、消费贷等各类个人信贷业务,不区分金融机构和业务类型,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同时,政策对适用时间区间和金额设置了双重限制:逾期信息需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且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单笔逾期金额”包括本金、利息及罚息等全部费用,需借款人与借款机构核实确认,避免因少还漏还错过政策窗口。
政策的核心前提是个人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这一截止日期既为个人提供了充足的还款时间,也确保了政策的时效性。为进一步便利个人,政策设置了分阶段调整机制:若个人在2025年11月30日前足额还款,相关逾期信息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展示;若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还款,则逾期信息于还款次月月底前不再展示。例如,个人在2026年1月还清欠款,其逾期信息将于2026年2月底前调整为正常还款状态。
从法律层面看,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严格遵循《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逾期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上的展示时间为5年,但此次政策通过技术处理,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予以“不予展示”,而非直接删除,既符合现行法律框架,又实现了信用修复的目标。此外,政策明确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信用修复名义收取费用或索取信息,任何违法行为均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或公安机关举报,进一步保障了个人权益。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模式,个人无需申请或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并统一处理。这一设计极大简化了操作流程,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政策红利。征信系统将根据个人还款时间,分两种情形调整逾期信息展示:一是2025年11月30日前还款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展示;二是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还款的,于还款次月月底前不再展示。调整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还款状态”将从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标识,“逾期金额”将从1万元以下的“非0”数值调整为“0”,并在“信息概要”和“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同步体现。
为方便个人查询修复进度,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了多渠道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线上渠道包括金融机构手机银行APP、网上银行、银联云闪付APP及征信中心官网“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线下渠道包括征信自助查询机、金融机构智慧柜员机及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征信服务窗口。此外,作为政策配套福利,2026年上半年个人可额外免费查询信用报告两次,加上原有的每年两次免费查询,全年最多可免费查询四次,充分满足核对逾期记录、确认修复进度的需求。
政策实施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统筹组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如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对于个人提出的异议申请,征信中心将协同接入机构建立应答处理机制,在30天内完成核查处理。同时,接入机构需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规范征信业务开展,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个人信贷信息,并不断提升信贷风控能力,合理使用信用信息,满足公众合理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