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如果科目一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就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直到合格为止。这是针对一个记分周期内首次或单次累积记分满12分的常规处理流程。
如果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但未满36分,处罚力度就会升级。在通过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驾驶人还必须在10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也就是科目三考试。只有科目一和科目三全部考试合格,才能清除记分并领回驾驶证。
如果情况更加严重,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36分以上,除了参加更长时间的满分学习外,还需要在科目一合格后,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需要重考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全部考试。
当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驾驶人就不能再继续开车了。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从驾驶证被扣留的那一刻起,直到驾驶人完成满分学习、通过考试并重新领回驾驶证之前,驾驶资格是处于暂停状态的。
如果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或者记分满12分后拒不参加学习考试,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依然强行驾驶机动车上路,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一旦被查获,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被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此外,对于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的记录,车辆管理所还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否则无法恢复驾驶资格。
驾驶人在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必须及时缴纳罚款。只有罚款已缴纳,且满分学习、考试全部合格后,记分才会予以清除,机动车驾驶证才会被发还。
因此,一旦发现自己记分接近或达到12分,应立即停止驾驶,并尽快前往交管部门或通过官方APP申请满分教育,依法依规恢复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