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洪志律师,男,1968 年 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婚姻家事调解员。
自 2015年7月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担任青岛华钻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日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东振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利业钢铁有限公司、北京易游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日照兴合酒店有限公司、日照先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同时还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保持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在金融、保险领域有着诉讼实务经验。
费洪志律师擅长从事刑事、民商事法律研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案操作经验,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自执业以来,先后承办各类案件数近千起,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担任原告代理人)或减免损失(担任被告代理人)金额数巨大。
费洪志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执业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当事人,并以诚信执业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