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是2002年9月4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所在湖南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内,于1982年成立,是全国最早一批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深圳的分所现有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39人,其中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20%,本科学历的占80%,并且大都毕业于重点法律院校。本所办公楼面积三百余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办公通讯设施和良好的办公环境,建有电脑局域网,法律数据库等。 本所业务范围主要有: 一、 受聘担任各类企业、公司、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 办理机动车辆保险事故、代位求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公司类、房地产、经济、民事(婚姻家庭)、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 三、 办理项目投资融资买卖、公司并购重组、企业改制上市、合同谈判签订、债权追索等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 办理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本所负责人、主任律师简介: 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现为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中立法律服务站”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前海律工委文体福利中心主任、深圳律师棋牌俱乐部主席、深圳律师乒乓球俱乐部副理事长。二级心理咨询师。
李胜春律师还著有“PE私募股权投资策略”与“企业从初创到IPO的融资策略”两本资本运营方面的专著,从理论到实践,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早日走上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33年(其中律师执业30年),承办过几千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李胜春律师团队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含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及相关纠纷、国际贸易、重大劳动争议(工伤职业病伤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重大交通医疗、债务追讨、知识产权、资信调查、保险金融、证券诉讼、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资本运作等法律领域有独特经验,业绩喜人,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李胜春律师这种开创性的工作与行动不仅在业内深受好评,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李胜春律师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亚洲新闻人物》、《经典深圳》、《信仰的力量》、《湖南人在广东》等专著对他的典型事迹作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与展示。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李胜春律师团队成员:黄继勇、贺文华、许咏风、陈寄谊、李胜华、陈俊弘、李一、谢建生、梁冬梅、吴通结、李中雄、王思、周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