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丈夫有残疾 离婚需补偿

大律师网 2014-12-15    0人已阅读
导读: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原告熊某(女方)与被告胡某离婚,原告熊某给付被告胡某经济帮助8000元。 原告熊某与被告胡某于1994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便一起同居,1995年5月23日生育一女孩,19
原告熊某与被告胡某于1994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便一起同居,1995年5月23日生育一女孩,1998年5月登记结婚。双方婚后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1998年原告与被告吵架后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至今,期间双方没有联系。故原告熊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胡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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