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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友拌嘴偷回“彩礼” 男子构成盗窃获刑

大律师网 2014-12-22    0人已阅读
导读:商量结婚事宜当天,赵普与女朋友拌了几句嘴,就将已经给女方的“彩礼”和其他东西偷偷拿走,而他自己也因这种不当之举触犯刑律。1月27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普与女朋友小丽曾在北京打工相识,后经媒人介绍订婚。2009年12月2日晚,赵普与其父母及其亲戚到小丽家送彩礼,并商定二人的结婚典礼事宜。当晚,赵普家人经媒人送给小丽彩礼10000元,小丽将10000元彩礼及其姐送的1000元礼金放在自己卧室的抽屉里。小丽与赵普在其卧室谈话时,小丽提出要求赵普买辆两轮踏板摩托车,赵普未予应允,为此,二人发生不愉快,被告人赵普心生退婚之念,即乘无人之机,将小丽放在抽屉里的11000元现金及给小丽买的OP手机、太空被、毛毯、羽绒服、牛仔裤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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