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家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导读:婚姻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总则规定的重要内容,是婚姻家庭关系确立、维持和终止的准则,也是婚姻家庭关系当事人活动的准则。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是设置各种婚姻家庭制度的基础。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作出规定,是
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一原则是1950年婚姻法确定的。它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确立了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这一废一立,实现了中国婚姻制度的伟大历史性变革,体现了社会的巨大进步,保障了公民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人权,为广大人民群众在婚姻自主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新型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实践证明,这一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是正确的,是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的发展的,对于建立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使家庭这个社会细胞富有生机和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1980年婚姻法仍然坚持了这一原则。这一原则的主要内容是: 1、婚姻自由原则 2、一夫一妻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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