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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程序和条件

大律师网 2015-01-05    0人已阅读
导读:1. 程序:初审 → 受理 → 审查 → 登记(发证) 2. 条件:   ⑴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⑵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⑶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当事

1. 程序:初审 → 受理 → 审查 → 登记(发证) 2. 条件:   ⑴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⑵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⑶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当事人持有,协议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⑸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老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⑹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⑺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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