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婚前合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大律师网 2015-01-05    0人已阅读
导读:王某与丈夫于2009年10月1日登记结婚,但他们的房子是在此前购置的,房产证也是在婚姻登记日之前办理的,因此,由他们合资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王某与丈夫对婚前财产没有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各自所有,或约定不明确,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应属于王某的丈夫所有。但是,如果王某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购房款由王某支付了6.5万元,并得到法院的认可,那么,王某的丈夫对王某负有6.5万元的债务,应该归还给王某。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