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情况,本人年收入2万左右,婚前我有债权1万2千。从谈恋爱到结婚时,女方没花一分钱。我的花费如下,订婚后送老婆去电脑学校学习一年,学费3600,生活费3000,订婚18000,订婚宴3000+,订婚三金及其它礼品8000+,婚前给老婆买衣服及化妆品等3000+,应老婆身体不好,婚前花1000+为其治疗。婚前我共花费近6万元,结婚花费3万,婚后半年花近2万,女方分文未花。 女方父母说,当时结婚只是看中了我们家的钱(我家在当地属于较富裕的),并不是真正看上我这个人。现在嫌我太穷,没本事,并以污蔑虐待他女儿为由,要求离婚,并提出5万元所谓青春损失费,以及平分我家(包括我父母的)所有财产。由于我在外地工作租房,有一些简单家俱和笔记本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一台,存款5000元,其中5000元银行卡是以我的名义存入由老婆保管,现通过网上银行查实余额剩200元,其它已被全部取走,知情人告诉我对方低价变卖了近7000元的订婚金饰以防止我索回。 问题 1,听朋友说,像这种情况属于利用事实婚姻进行诈骗,我要有哪些证据才能证明她属于诈骗? 2,如果离婚,我能向法院申请对方返还婚前所花近6万吗? 3,对方要求平分我家所有家产及分享我的债权,包括我父母准备给我买房近N万元及在农村的房产,婚前未做,这些财产怎样来证明是我父母而不是我的?法律会支持她的请求吗? 4,如果离婚,按法律,她能分到些什么?会怎样判? 5,对方起诉离婚的理由是我虐待她并限制其自由,请问,数码相片和发票,还有移动电话详单等能做为证据来证明我的清白吗? 6,所有这一切的幕后操纵人是她的一个亲戚,我能起诉她的亲戚吗?我要有哪些证据来证明? 7, 我们婚后感情很好,现在近四个月了我没有老婆的任何消息,所有的要求都是他父母提出来的,我现在该怎么做?第二,离婚的话,你也不能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花费; 第三,你父母的房屋财产,对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不用证明,如果这些房产是你们结婚之前建的。即使是你的财产,婚前的也属于你个人。比如,你的债权。 第四,离婚的话,你们双方分割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 第五,她说你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需要举证; 第六,你不能起诉这位亲戚,除非有足够的证据; 第七,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第八,诉讼的话,双方都需要亲自到庭,你就可以见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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