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配偶可以要求赔偿吗?

大律师网 2015-01-05    0人已阅读
导读: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配偶可以要求赔偿吗?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要适用损害赔偿,需具备以下条件:  (1)配偶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配偶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禁止

     (1)配偶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配偶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禁止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与他人同居。即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违法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即有配偶一方和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给相对一方造成了既成的财产和人身、精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过错方的行为与受害方的利益损害有事实间的因果关系。而且山于这种违法行为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所以,此违法行为与夫妻感情破裂间也具有因果关系,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

     (4)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一方必须具有主观过错,而配偶另一方没有过错,而且要求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必须出于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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